1、广州车牌竞价成功后,其有效期为月,也就是要在月内完成机动车上牌的注册登记。过期未购车上牌的,车牌指标将视为自动放弃。摇号获得指标的,还将受到内不得参与车牌摇号竞价的处罚。指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如下:
2、指标配置结果一经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有效期月,周转指标有效期月,自公布次日起算;
3、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指标使用后即自行失效。逾期未使用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的竞价成交款不予退还;
4、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在竞价成交结束后工作日公布竞价配置结果,并向按竞价公告规定缴清竞价成交款的买受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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