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主要城市小件物品一公斤起步,续重一公斤,大件货物一公斤,斤以上,区域不同价格不同,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 安徽省、上海市、湖南省、湖北省、广州市、深圳市、云南省、贵州省和陕西省首重一公斤,续重一公斤,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山西、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首重为一公斤,续重为一公斤。
2、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首重为一公斤,续重为一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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