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礼》以大司徒为地官之长。汉元寿二年,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建武二十七年,改称司徒。北周依《周礼》置六官,为地官府之长,以卿任其职。
2、大司徒的职责为:
3、移民垦荒,招抚安置流民,以鱼鳞图册、黄册为根据,抑制豪民兼并。
4、以限田裁异端之民。
5、以草地养马放牧。
6、对多年积欠赔累可根据情况给予蠲免。
7、根据各省收支情况,调剂余缺。
8、差役的减轻免复。
9、对灾区贫老的抚恤救济,对有功人的进行赏赐。
10、权量市籴,评估物价。
11、征收山泽坡池、关市、坑冶之税。
12、赡军输,督漕运,赡及转输屯种。
© 版权声明
本信息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