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元前十一世纪,周朝数学家商高就提出“勾三、股四、弦五”。《周髀算经》中记录着商高同周公的一段对话。商高说:故折矩,勾广三,股修四,经隅五。
2、意为:当直角三角形的两条直角边分别为,径隅则为以后人们就简单地把这个事实说成“勾三股四弦五”,根据该典故称勾股定理为商高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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