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局的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制定和组织实施防御洪水方案;掌握汛期雨情、水情和气象形势,及时了解降雨地区暴雨强度、洪水流量、江河水位、闸坝水位、水库水位、长短期水情和气象分析预报;组织检查防汛准备工作,清除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有关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防汛物资的计划管理;统计、掌握、发布洪涝灾害情况;督促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和应急撤离转移准备工作;组织防汛通信和报警系统的建设管理;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
2、推广先进的防汛抢险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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