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一般报名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品行良好。
3、在校生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即大三在校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
4、港澳台学生报名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报名的,其学历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5、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6、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 版权声明
本信息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