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
2、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3、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新证。
4、如果着急用,可以办理加急手续,工作日由邮政部门寄送到指定地点。
5、如果在办证期间需要办理银行卡业务或者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当事人可现场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开具相关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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