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空头公司”也叫皮包公司、空头公司或现成公司(readymadecompany),是一种已经开设的公司法人,有公司名字,但是还未有经营业务的公司。
2、空头公司最早是根据英国公司法确立的一种公司法律形式,是发起人根据香港或英国的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但是没有任命第一任董事,也没有投资者认购股份,不会发生经营及债权债务;需要公司时,投资者只需要将董事和股东交给公司秘书,由他制作相关文件,一般在数小时便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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