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照丢失不需要办理挂失,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直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四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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