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以及平等地的生存和发展。它主要的含义是: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人权的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它的两种基本特征。
2、按享受权利的主体分,人权包括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两种。前者是指个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权利;后者是指作为个人的社会存在方式的集体应该享有的权利,如种族平等权、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和平权等。按内照权利的内容来划分,人权包括公民、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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