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政策明确,未满的经济适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如果实在不想要这个房子的话,可以联系当地的房管或住保办,由当地政府回购。
2、购房者要注意:原则上,不到规定上市期限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进行交易的买卖合同,一方起诉到法院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可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出卖人转让已购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当事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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