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理师考试一题一分,答对取得的算成绩合格。护理师考试属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的一个专业,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法的说明,护理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2、护理师考试四科成绩均达到及以上的,视为考试通过。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四个科目的,可取得护理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师考试的四个考试科目具体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
3、已参加过护理师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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