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数指在大于自然数中,除了该数自身外,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也可定义为只有该数本身两个正因数的数)。
2、大于自然数若不是质数,则称之为合数(也称为合成数)。算术基本定理确立了质数于数论里的核心地位。若p为质数,且p可整除整数的乘积ab,则p可整除a或可整除b。此一命题被称为欧几里得引理,被用来证明质数分解的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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