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安鑫保两全保险,提供重疾保障,可保障,满期可领取生存金,提供身故保障
2、投保年龄:岁
3、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4、保险期限:或保障至岁
5、保险责任
6、满期保险金
7、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及平安附加安鑫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照期满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交费年度数计算。
8、身故保险金
9、若被保险人于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及平安附加安鑫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时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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