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巡抚为从二品,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主要是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
2、知府为从四品,是中国古代的地方职官名,州府最高行政长官。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
3、知州为从五品,是中国古代官名,清朝以朝臣充任各州长官,称权知某军州事,简称知州。权知意为暂时主管,军指该地厢军,州指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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