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者从小到大的关系是:中队-大队-支队消防支队。
2、地市级消防部门,设置司、政、后、防四个部门,下辖消防大队,类似公安局消防大队;县市区级消防部门,下辖消防中队,有监督检查权,类似公安分局消防中队;最基层的灭火救援一线部队,无监督检查权,类似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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