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址,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
2、不满一年的地方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
3、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4、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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