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宋代沿其制而稍加变通,以枢密使为枢密院长官,与同门下平章事等共同负责军国要政。
2、枢密使有时亦称知枢密院事,简称知院。
3、其副职称枢密副使或同知枢密院事。
4、任此职者一般为文官,且往往即由同平章事兼任。
5、凡军事之措置,均由枢密使秉皇帝意旨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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