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教名词,小乘佛法允许教徒吃的肉,称作“三净肉”。
2、三净肉应具备三个条件:第一、眼不见杀,即没有亲眼看见动物临死的凄惨景象;第二、耳不闻杀,即没有听见它惨叫的声音;第三、不为己所杀,即不是为了自己想吃才杀的。
3、举例来说,如果到市场正好看到摊贩在杀鸡、杀鱼,或者贩卖的人告诉你这是先宰的鲜肉,这就不符合上述条件;又如,到亲戚朋友家里作客时,他们特地杀鸡宰鸭来款待,此即让众生为自己而被杀,这便不是三净肉。
4、不能完全吃素的人,可以暂时吃这种肉,或到街上买现成已被宰杀了牲畜禽类等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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