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2、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3、基本生产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应计入制造费用。
4、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应计入管理费用。
5、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应计入销售费用。
6、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7、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8、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9、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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