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旋律是音乐的首要要素。通常指若干乐音经过艺术构思而形成的有组织、节奏的序列。按一定的音高、时值和音量构成的、具有逻辑因素的单声部进行的。旋律是由许多音乐基本要素,如调式、节奏、节拍、力度、音色表演方法方式等,有机地结合而成。
2、人们习惯上所说的旋律其实指的是曲调。而旋律则可以指任何有音高与节奏的乐音序列。旋律是构成声部的基础,只有先构成旋律,才能产生声部(此处的声部指某旋律在音乐中的位置),从而产生(复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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