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续债券,又称无期债券,是指没有明确的到期时间或者期限非常长(一般超过)的债券。永续债券一般以为一个计价周期,在一个计价周期内该债券的利率锁定为一固定水平,发行人按该利率水平向投资者支付利息,在债券的每个计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是否将债券赎回。即通过无固定期限实现“永续”效果,通过约定还本付息义务成为“债券”产品。
2、永续债也被称为“债券中的股票”,因为永续债发行人不仅没有固定的还本期限,同时在永续债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也可以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亦不被视为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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