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长款和短款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的金额。
2、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现金”科目称为短款;属于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的金额。
3、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待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称为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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