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第二十一条内容规定如何

生活百科2026-03-29 18:06:44 蔡瑶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3、第是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范围的规定,即岁以下者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以及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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