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舒兰属于县级市,不包括县,舒兰市下辖有街道、镇、乡和省级经济开发区。
2、街道分别为:北城街道、南城街道、环城街道、吉舒街道。
3、镇分别为:白旗镇、 朝阳镇、 开原镇、上营镇、水曲柳镇、平安镇、法特镇、溪河镇、小城镇、金马镇。
4、乡分别为:莲花乡、亮甲山乡、天德乡、新安乡、七里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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