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对公务员晋升副科级职务作如下规定,《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十九条: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第二十条: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
2、对事业单位干部晋升副科级职务,中央没有具体的规定,实践一般为三年以上工龄,具体得看地方性法规有何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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