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鱼期内可以钓鱼,一般禁鱼期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能钓鱼。
2、根据《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第三章规定,对某些重要鱼虾贝类产卵场、越冬场和幼体索饵场,应当合理规定禁鱼区、禁鱼期。
3、禁止全部作业或限制作业的种类和某些作业的渔具数量。
4、凡是鱼、蟹等产卵洄游通道的江河,不得遮断河面拦捕,应当留出一定宽度的通道,以保证足够数量的鱼上溯或降河产卵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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