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地级行政区包括一个副省级城市南京市,以及十二个地级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泰州市、南通市、徐州市、淮安市、宿迁市、连云港市、盐城市。
2、地级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二级行政区,指与地区行政地位相同的行政区,介于省级行政区与县级行政区之间,为省、自治区的行政分区。
3、江苏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简称“苏”,省会南京,以“江宁府”与“苏州府”之首字得名。
4、江苏位于中国大陆东部沿海中心、长江下游,东濒黄海,东南与浙江和上海毗邻,西接安徽,北接山东,地跨长江、淮河,京杭大运河从中穿过。
5、江苏拥有江淮、金陵、吴、中原四大多元文化,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共拥有十三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吴韵汉风"是江苏文化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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