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罗马会议对旅游者作出的定义即界定为:凡纳入旅游统计中的来访人员统称为“游客”。
2、游客分两类:一类是到目的地停留过夜的游客,在旅游统计中称为“旅行者”,另一类是不在目的地停留过夜,而是当日返回或离去的游客;这个定义的优点是:将游客分为“过夜游客”与“不过夜游客”,进一步细化了统计口径,将“旅游”与“旅行”两个涵义原本不同的术语朝着概念同化的方向迈进了一步;这个定义的缺点是:概念没有将国内旅游者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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