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府尹,官名,北宋曾于京都开封设置府尹,以文臣充,专掌府事,位在尚书下、侍郎上,少尹二人佐之,然不常置;
2、 明代于应天、顺天,清代于顺天、奉天设置府尹,其佐官称府丞;
3、 府尹始于汉代之京兆,一般为京畿地区的行政长官;
4、 唐代之东都、西都、北都及州郡之升府者,皆置府尹;
5、 宋代开封之府尹不常置,明代之应天、顺天,清代之顺天、奉天均置府尹,后亦用以泛称太守。
© 版权声明
本信息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