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同地区对失业金领取期限规定不同,具体请参考《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说明》。
2、失业人员应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计算:
3、(满不足的,每满享受月失业保险金;
4、(满不足的,在享受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开始计算,每满增加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月;
5、(满以上的,在享受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开始计算,每满,增加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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