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戏》一文并没有讲述八件事情,而是七件事,这七件事分别是:随母归省、小住平桥村、钓虾放牛、戏前波折、月夜行船、赵庄看戏、归航偷豆、六一送豆。
2、《社戏》发表于同年《小说月刊》第,后收入小说集《呐喊》。这篇小说以作者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为依据,用第一人称写“我”来三次看戏的经历:两次是辛亥革命后在北京看京戏,一次是少年时代在浙江绍兴乡村看社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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