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不为例,例,先例。
2、下一次不能以这次为例子照样做,指只通融或宽恕这一次,以后不允许再做;史无前例。
3、前例,以前的事例,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不乏先例。
4、有不少从前的事可以作为例子;格于成例,为传统的惯例所限制,表示不能达到目的;发凡举例。
5、发凡,揭示全书的通例,举。
6、提出,指举例以阐明要点,说明全书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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