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票章盖错不可以从盖,必须作废发票重开,然后再加盖正确的印章。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3、因此不可以补盖。
4、如符合作废条件可以直接作废。
5、如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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