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警衔体系中衔级不同:二级警员是警衔中的最低级别,三级警司比二级警员高出一个级别。三级警司可以授予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初级等职位,二级警员只能授予办事员。
2、批准授予上级机关不同:警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厅长批准授予;警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3、晋级期限不同: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三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年。在职的人民警察在院校培训的时间,计算在警衔晋级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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