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开全体业主会议,以幢为单位,成立增设电梯管理小组,推荐业主代表,分工负责设立电梯的资金筹措、报建、安装、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务。
2、备齐相关资料向市城乡规划部门申请,按规定公示并审批同意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到消防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
4、涉及供电、供水、电信、有线电视等部门的应取得相关许可或同意。
5、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审图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6、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施工许可证。
7、业主自行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监理。
8、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施工安装,应当符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要求,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并依法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
9、房地产所有权人共同出资增设电梯后,应当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等有关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记载在房地产登记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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