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认:承认犯罪事实。
2、供认:不愿意地承认短处、失败、懈怠、过失或罪责另外一种意思是指在刑法中被告对于某一事实或断言的真实性予以承认。
3、招供:犯人招认自供其罪状。
4、认可:承认、许可。
5、认同:心理学名词,指体认与模仿他人或团体之态度行为,使其成为个人人格一个部分的心理历程。
© 版权声明
本信息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