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领证一方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为个人财产;双方共同出资的,应为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
3、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5、(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6、(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7、(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8、(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版权声明
本信息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