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以及临时报告,主要是重大事件公告、上市公司的收购或合并公告等。
2、【法律依据】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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