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员是副科级。
2、科员是一般工作人员,在公务员制度与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的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与级别为十八级至二十六级。
3、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
4、公务员的基本要求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岁至岁,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年龄可放宽到岁以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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