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州阳光学院属于鼓楼区,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创建于,时名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为独立学院;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并更名为阳光学院。
2、校徽以象征阳光的桔黄色为底色,白色字体清逸淡雅;风格鲜明,蕴意深远,彰显“阳光”特质。
3、校徽中波浪状线条意喻着阳光学院地处马江,汲取了中国船政文化的精华,在闽江之畔冉冉升起。盘旋上升的三条曲线组成了一轮喷薄而出、光芒四射的红日,意喻着“阳健不息光华恒升”之精神,展现阳光学院砥砺向上、奋发进取的蓬勃活力。由细渐粗的抽象构图给人以无限张力和延展空间,预示着阳光学院不懈追求的理想境界,展现向“创百年名校”宏伟目标奋力进发的气势和决心,构筑了阳光学院“刚健笃实辉光日新”的美好意境。
© 版权声明
本信息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