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的概念由老子提出,用以说明宇宙的本原、本体、规律、原理、境界、终极真理等;而凡保持各自的本质特性者,称为“法”。
2、《法集义注》解释说:“保持自己的自性为法,或是被诸缘所维持,或如其自性被保持者为法。” “道”是中国乃至东方古代哲学的重要哲学范畴,但“道”不是概念,而“法”是概念,它是人对一切的事、物思维认知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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