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挂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
2、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而土地招标是一种不完全的竞争方式,它在体现土地市场价值的基础上,严格界定了出让地块的有关开发条件。
3、激发了投标者对用地方案的积极研究,同时也给出让方留有选择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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