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法官学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直属事业性单位,成立于,其前身是成立的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和成立的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
2、其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对中国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各级法院的高级法官及其后备人才进行任职、续职、晋级资格培训和审判业务专项培训,对预备法官进行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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