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职消防员大部分不属于事业编制,属于合同工;但也有个别地方属于事业编制。
2、专职消防人员(包括专职队员和消防文员)是由市财政保障,在市消防局内从事消防救援、抢险救灾、文秘信息及辅助监督执法的工作人员。
3、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防队承担的应急救援范围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重。立足于消防灭火救援工作长远发展,以“立足实战、就读处置、快速控火”为中心,积极探索“混合编制型”和“单独编制型”中队模式,创新开展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强专职消防员招收和使用管理,逐步构建以“特勤消防站为重点,标准型消防站为中心,微型消防站为补充”基本覆盖城乡的火灾防控网络,全面推进转业消防泵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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