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汉建县,始分东阳、射阳、平安,后迭经动乱,南齐时并称安宜县,沿用至唐。
2、“唐上元三年有一尼姑真如于境内获“八宝”,献于皇室。
3、时逢“安史之乱”平息后,唐肃宗视为定国之宝,遂将土元三年改为宝应元年,同日将安宜县改称为宝应县。
4、明朝时期,宝应县隶高邮州;清朝时期属扬州府;民国时期先后属淮扬道、淮阴行政督察区:建国初期则先后属苏北行政公署扬州、泰州专区。
5、,宝应隶属江苏省扬州专区。
6、,实行市管县体制,宝应县隶属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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