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功章三等功,由乡镇安排工作。
2、二等功,由县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工作。
3、一等功,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工作。
4、军功章是专门奖励在军队作战、训练、执勤、科研等军队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立功人员的奖章。
5、我军颁发奖章始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 版权声明
本信息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