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八旗制度,是清代满族一种军事、社会组织形式。
2、作为军事组织,八旗兵和绿营兵共同构成清统治全国强有力的工具,作为行政机构,在东北地区,八旗各级署衙与州县地方官并存,直至清末。
3、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过程,初创黄、红、蓝、白四旗,四十三年,增添镶黄、镶红、镶蓝、镶白四旗,合为八旗。
4、每旗下辖甲喇,每甲喇下辖五牛录,每牛录初为三百人。
5、每旗所辖牛录的数目,以及牛录下的丁数 时有变化。
6、凡八旗成员分别隶属于各牛录之下,平时从事生产,战时负戈从征。
7、出征时,军械粮草自备。
8、皇太极时,新降附的蒙古人和汉人增多,分别编入“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与“八旗满洲”共同构成八旗组织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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