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置措施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
2、留置具有强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调查的功能,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的双重性质,作为一种介于行政警察活动和刑事司法活动之间的行为活动,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效措施。
3、【法律依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5、(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6、(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7、(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8、(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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