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监事有以下职责:(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版权声明
本信息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